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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卜喜逢丨《红楼梦》抄本时期阅读人群小考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8-07 13:15    点击次数:128

    摘要:1791年之前,《红楼梦》以抄本形式流传于世。 初期仅在亲友圈中流行,随后在很短时间内就走出亲友圈,进入社会传播状态,引起巨大反响。 这一过程,彰显了《红楼梦》的艺术价值。

    关键词:《红楼梦》;抄本;阅读人群

    本文原载《河南教育学院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2023年第3期之“百年红学”栏目。

    一、引言抄本,指依照原稿或原书而来的手写本。 《红楼梦》抄本,现存有十余种①,均为过录本,又多为残本,如甲戌本仅存十六回,郑藏本仅存两回。 以曹雪芹生前抄本流传来看,甲戌本、己卯本、庚辰本最早。 这三种抄本合称为“三祖本”,在版本研究领域有着重要的价值。从传播角度来说,以抄本作为传播的形式有其特点,比如群体性较强,多集中于某一特定人群。因时代、地域等因素,这些与作者有着共同生活场域的读者,会与作者形成与其他读者群体不同的碰撞。这一人群的相关记载是研究《红楼梦》传播史的第一手文献,具有独特的研究意义与价值。本文拟以程甲本问世为界限,考察《红楼梦》初期的阅读人群,探究《红楼梦》传播初期阅读人群的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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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、以脂批作者为主的阅读人群《红楼梦》早期抄本多以《石头记》为名,其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带有脂批。 脂批作者多是曹雪芹周边的亲友,如脂砚斋、畸笏叟、棠村、松斋、梅溪等,也有部分作者是后世收藏者,如左绵痴道人。 以传播而论,曹雪芹周边的亲友是《红楼梦》的第一批读者。脂批中的许多批语与曹雪芹有着直接关系,如甲戌本第一回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,仍用《石头记》。”[1]11此处有两段眉批: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,哭成此书。壬午除夕。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。余尝哭芹,泪亦待尽。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,奈不遇癞头和尚何!怅怅!今而后,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,是书何幸,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。甲午八日泪笔。[1]11这些脂批说明脂砚斋、畸笏叟与曹雪芹的关系非常近。 在曹雪芹创作之时,脂砚斋已经对《红楼梦》进行了抄阅评点,甲戌年时已是再评了。这些脂批作者与《红楼梦》的创作有着直接的关系。 脂砚斋、畸笏叟二人曾经对《红楼梦》的创作提出过意见,如甲戌本第十三回,有畸笏叟批语曰: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”,作者用史笔也。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,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。其事虽未漏,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,姑赦之,因命芹溪删去。[1]223虽然从内容来说,曹雪芹删却“淫丧天香楼”事,可能是从《红楼梦》的整体创作出发,但在由《风月宝鉴》至《红楼梦》的演变过程中,淫的意味逐步削弱,情的书写逐步加强,亦为明显趋势。在这样的趋势下,“去淫”就成为一种必然。因此,曹雪芹对原属《风月宝鉴》的此段文字进行大幅删改,未必是受畸笏叟所命。从此角度看,这条批语可能系误读或误判,却反映出曹雪芹创作中的真实境况:在曹雪芹的创作过程中,他周边的人是参与了意见的。与普通读者相比较,这是一种较为独特的阅读方式。这些作批者互相之间是有交流的。 如第二十七回中,庚辰本有两条眉批: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,故即逐之。前良儿,后篆儿,便是确证。作者又不得可也。己卯冬夜。此系未见“抄没”“狱神庙”诸事,故有是批。丁亥夏。畸笏。[1]467这两条批语,是针对小红这一人物进行的探讨。 第二条批语常被作为探佚的佐证,但笔者看来,其更是对第一条批语的回应。脂批中有两条批语显系应答:

    宁府如此大家,阿凤如此身份,岂有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?此作者忽略之处。

    彩明系未冠小童,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。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,乱加批驳。可笑。[1]226

    这种种现象都表明,在曹雪芹创作同时,《红楼梦》的传播与阅读即已开始,其读者主要集中在曹雪芹周边的亲友群体。 创作与评点同步进行,并且引发对人物、情节等内容的讨论。据孙逊先生考订,在现存脂本中,评者署名的有脂砚斋、畸笏叟、棠村、梅溪、松斋、玉兰坡、立松轩、鉴堂、绮园、左绵痴道人等十人,孙先生将前五人的评点确定为脂评,其余人为后评者。[2]25-26前者正是这一最初阅读群体内的人员。脂批中有很多批语署有时间,如庚辰本第十四回中有这样一条眉批:“忙中闲笔。点缀玉兄,方不失正文中之正人。作者良苦。壬午春。畸笏。”[1]236此类批语直接标明作批时间。从统计来看,计有丙子、丁丑、己卯、庚辰、壬午、乙酉、丁亥、戊子、辛卯、甲午等。甲戌本第一回中的“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”[1]11一语,说明在甲戌年(1754)已经是“再评”,故其初评时间必然在甲戌年之前。根据脂批中所署年份,最晚者为甲午年(1774)。但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,畸笏叟在1774年之后再未加批。以此为佐证,则可知这一传播群体的阅读时间,大致为1754年至1774年。三、以权贵为主的阅读群体同时或稍后于以脂批作者为主的阅读群体,是以权贵为主的阅读群体。 两者之间有一明显差异,即前者将小说名之为《石头记》,如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等;后者名之为《红楼梦》。目前发现与曹雪芹直接相关的史料非常少。 因史料的缺乏,关于曹雪芹的研究反而不如关于曹寅的研究深入。 在有限的史料中,敦诚与敦敏兄弟二人的记载是非常重要的。 他们的诗文中从未提到《石头记》或《红楼梦》,却有曹雪芹著书的记载。 譬如敦诚《寄怀曹雪芹》中有:“劝君莫弹食客铗,劝君莫扣富儿门。残杯冷炙有德色,不如著书黄叶村。”[3]1《挽曹雪芹》中有:“开箧犹存冰雪文,故交零落散如云。”[3]2“黄叶村”中所著为何书?“冰雪文”又是何文?诗中没有点明,却可作为曹雪芹著书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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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忠《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》的诗题中直接记载曹雪芹撰写了《红楼梦》。 “可恨同时不相识,几回掩卷哭曹侯”[3]10,证明永忠并非直接接触过曹雪芹。该诗上有弘旿的记录:“此三章诗极妙。第《红楼梦》非传世小说,余闻之久矣,而终不欲一见,恐其中有碍语也。”[3]10通常理解,所谓“传世小说”当是流传已久、流传颇广之书,其中有经典著作的涵义。而“非传世小说”,则说明《红楼梦》当是创作不久之书,这并不涉及关于《红楼梦》 的评价问题。此处的“终不欲一见”,正可说明此问题。可能因墨香而得读《红楼梦》的还有明义。 墨香是明义的堂姐夫,他们之间的交游应该比较频繁。明义有《题红楼梦》二十首,其中有题记:“曹子雪芹出所撰《红楼梦》一部,备记风月繁华之盛。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;其所谓大观园者,即今随园故址。惜其书未传,世鲜知者,余见其抄本焉。”[3]11根据此资料,明义写题红诗之时,《红楼梦》的传播范围还很有限,因为“其书未传”。这二十首诗常被作为《红楼梦》成书研究的佐证,但从其末两首中“莫问金姻与玉缘,聚如春梦散如烟”,以及“王孙瘦损骨嶙峋”等句,可知明义所读部分与我们现在所读之前八十回有很大出入。袁枚接受了“大观园”即“随园故址”的说法。“中有所谓大观园者,即余之随园也。”[4]13但他将小说中的女子视作校书,这说明他对《红楼梦》并没有多加关注,只是对自己的随园很感兴趣。然而,曹雪芹乃曹寅之子的说法,却随着《随园诗话》的传播而流布甚广,从裕瑞、陈其元、叶德辉,直到胡适,都受到这种说法的影响。据《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 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》记载:“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,今其家不久回京,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。”[5]20又有《刑部为知照曹 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》载:“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,不能度日,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,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,家仆三对,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。”[5]21抄家之后,曹氏家族回到京城。曹家本为正白旗包衣,其家族属内务府,又长期担任内务府官员,且外放为江宁织造,曹寅更是康熙朝煊赫一时之人物,其家族故旧非常多,其亲朋大都非常显赫。如平郡王纳尔苏即为曹寅的女婿,虽因罪被削爵,但爵位由其子福彭袭承,且深受乾隆重用。这样的特殊背景带来了《红楼梦》问世以来的另一个阅读群体——权贵群体。该群体成员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。如敦诚、敦敏,为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的五世孙;墨香则是敦诚、敦敏的叔父;永忠祖父为康熙帝十四子允禵;作《题红楼梦》二十首的明义,为傅恒二兄傅清之子,乾隆帝的孝贤富察皇后之侄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现在尚存的己卯本祖本的抄主是怡亲王弘晓。 怡亲王府与曹家关系匪浅。 雍正二年《江宁织造曹 请安折》上,雍正朱批道: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,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。你若自己不为非,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;你若作不法,凭谁不能与你作福。不要乱跑门路,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。除怡亲王之外……若有人恐吓诈你,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,况王子甚疼怜你,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。[5]17此批可证曹家与怡亲王府的关系。 弘晓又极喜藏书,现存《怡府书目》记录图书4500本。 因此,怡亲王府抄存《石头记》的行为就在情理之中了。四、逐渐脱离亲友圈的阅读人群抄本时期的《红楼梦》只在特定的圈子内流传,初期流传范围并不广。 然而,《红楼梦》的魅力决定了这种“流传不广”只是短暂的。据周汝昌先生推测,戚蓼生作序时间约为乾隆三十四年(1769),当时他到京应试,正值庙市争售《石头记》抄本,因而得购一本。[6]777这也能反映《红楼梦》的传播情况。 《戚蓼生序》有“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”[7]3句,说明戚蓼生所购抄本也非全璧。舒元炜在《序》中写道:惜乎《红楼梦》之观止于八十回也。……于是摇毫掷简,口诵手批。就现在只五十三篇,特加雠校;借邻家之二十七卷,合付抄胥。核全函于斯部,数尚缺夫秦关。[8]1601舒序写于乾隆五十四年(1789)。 在这条记载中有两点内容极具价值:其一为“借邻家之二十七卷”一说,虽然邻家存有《红楼梦》十分偶然,但也可作《红楼梦》已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开来的证据。 其二,“缺夫秦关”一说,可证其已知足本《红楼梦》为一百二十回,而邻家所藏同样也没有后四十回,故舒序本虽仅存四十回,其原貌却应为八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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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春的《阅红楼梦随笔》有这样的记载:乾隆庚戌秋,杨畹耕语余云,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:一为《石头记》八十回,一为《红楼梦》一百二十回,微有异同,爱不释手,监临省试,必携带入闱,闽中传为佳话。时始闻《红楼梦》之名,而未得见也。壬子冬。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。兹苕估以新刻本来,方阅其全。[9]3梁恭辰在《北东园笔录四编》中记载:《红楼梦》一书,诲淫之甚者也。乾隆五十年以后,其书始出。[5]46舒元炜、周春和梁恭辰的记载,足以证明,在乾隆五十四年之前,即1789年之前,市面上已有八十回的《石头记》与一百二十回的《红楼梦》两种抄本在同时传播。 当时程伟元、高鹗尚未刊刻《红楼梦》。这是否与前文所述的两种传播途径有关尚不得而知。1791年,程伟元与高鹗“细加厘剔、截长补短”[10]3-4,将《红楼梦》刊行于世。在程伟元《序》、高鹗《叙》中,均有反映刊刻之前传播情况的文字。如程伟元《序》中记载:《红楼梦》小说本名《石头记》……好事者每传抄一部,置庙市中,昂其值,得数十金,可谓不胫而走者。……爰为竭力搜罗,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。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。一日,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……[10]3由这段文字可知程本《红楼梦》刊刻之前,有“好事者”已在传抄《红楼梦》,并且有许多藏书家在收藏《红楼梦》,此种情况与戚蓼生能够购买到抄本一事相符。高鹗的《叙》中也说:“余闻《红楼梦》脍炙人口者,几廿余年。”[10]5以1791年前推二十年,即1771年左右,高鹗即已知《红楼梦》之名。1771年左右,高鹗应为十三四岁。此亦可作《红楼梦》传播范围之佐证。程伟元、高鹗共同署名的《红楼梦引言》中,有“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” “是书沿传即久,坊间善本及诸家所藏秘本,其中不免前后错见”[11]13-14等语,也可说明《红楼梦》的传播情况。在这些资料中,有一点需要注意。 程伟元明确《红楼梦》本名为《石头记》的说法,说明他见到过署名《石头记》《红楼梦》的两种抄本。 此种推断与程本、甲辰本两种版本同源的说法相符,又与周春的记载相符,且与《红楼梦》早期传播中的两条途径相符。 程伟元做出《石头记》在前、《红楼梦》之名在后的判断是经过考证的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《红楼梦》的影响越来越大,其传播范围也突破了亲朋所构成的小圈子。 以高鹗听闻“脍炙人口”之时间推断,由小范围传播至“不胫而走”,《红楼梦》仅仅用了十余年的时间。实际上,“好事者”的传抄行为是传播的反映,也是《红楼梦》魅力之体现。注释:①数量之所以不确定,是因为某些版本是有争议的。譬如靖藏本,因已灭失,学界对其真伪向有争议。又如近年间发现的庚寅本等,疑点重重,可信度颇低。此文非为版本考订之文,阙疑为佳。参考文献:[1]曹雪芹.红楼梦脂评汇校本[M].脂砚斋,评.吴铭恩,汇校.杭州:浙江古籍出版社,2018.[2]孙逊.红楼梦脂评初探[M]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1.[3] 一粟.红楼梦资料汇编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05.[4] 袁枚.随园诗话[M].顾颉刚,校点.北京:人民文学出版社,1982.[5]朱一玄.红楼梦资料汇编[M].天津:南开大学出版社,1985.[6]周汝昌.红楼梦新证[M].北京:华艺出版社,1998.[7]曹雪芹.戚蓼生序本石头记[M].北京:人民文学出版社,1975.[8]古本小说丛刊:红楼梦:第1辑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6.[9]周春.阅红楼梦随笔[M].杭州: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,2019.[10]曹雪芹,高鹗.程甲本红楼梦[M].北京:书目文献出版社,1992.[11]曹雪芹.程乙本红楼梦[M].陈其泰,批校.北京:北京图书馆出版社,2001.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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